描述
每个与国际关系相关的公司都面临着后勤挑战。
通常,这是由于供应商和买方无法实现互惠的交付条款。
必须完成付款,交付和所有手续。所以
*大部分买家都希望支付货物,并已收到物流公司确认货物在船上的情况 - FOB条件。
*反过来,制造商希望在产品离开仓库之前收到付款 - 按FCA条款。
在第一次交易中,这种差异的发生尤为重要。这是可以理解的。
*但实际上解决方案非常简单 - 它是一种多式联运。
这些物流公司通过所有可用的运输工具从供应商的仓库提供运输到买方的仓库。因此,买方可以支付货款,确保他的物流师已收到货物并将货物交给买方。
什么是多式联运(联合运输)?
- 是根据同一合同运输货物,但至少使用两种不同类型的运输;
- 承运人对整个运输负责(合法),即使是通过几种不同类型的运输(例如铁路,海运和公路)进行运输。
- 承运人没有义务拥有所有车辆,实际上通常不拥有;
- 运输通常由子承运人(以称为“实际承运人”的法律语言)进行。
- 负责整个运输的承运人称为多式联运经营人或MTO。
第1.1条。 1980年5月24日在日内瓦举行的“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尚未生效,可能永远不会生效)将多式联运定义如下:
“国际多式联运”是指根据多式联运合同从至少两种不同类型的运输中运输货物,从一个国家的地方,多式联运经营人收到货物到另一个国家交付的另一个地方。






